关于开展“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科协: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江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并在第一线工作的我省科技工作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评选。
表彰名额:150名左右。
二、评选表彰程序
1、推荐: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科协根据推荐名额推荐“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1)。
2、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
3、表彰:省科协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时进行表彰,发给获奖证书。
三、推荐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爱国主义、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职业道德。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在科学技术的某个领域,取得较突出的成果或解决了某关键性技术难题,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②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推动作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③在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广普及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
3、工作业绩以省科协五届期间(2001年至2008年)为主。
四、时间安排
1、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设区市科协要认真组织“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可上网访问江西省科协网站:http://www.jxkx.com.cn点击下载。各单位请于
省科协地址: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4号,邮编:330046。
联系人:
张强(负责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系电话:0791-6274683
彭韬(负责设区市科协),联系电话:0791-6264724
刘平(负责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联系电话:0791-6256067
2、 2008年11月20之前,“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委员会完成“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
附件:1、“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表
2、“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六大优秀 科技工作者 评选表彰 通知
附件1:
“江西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
推荐 名 额 表
(一)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