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学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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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地会字[2008]12号
关于增补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
限公司为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增
补李桂生同志为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的通知
各系统中心组、各中心组、各位理事:
根据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加入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单位(赣钨生字[2008]63号)要求,经江西省地质学会第八届第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决定同意,增补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会副理事长单位。
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副总经理李桂生同志出任本会副理事长,经江西省地质学会第八届第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决定,并报省科协同意,增补李桂生同志为本会第八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抄报:省科协、省民政厅、省国土资厅、中国地质学会
江西省地质学会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印发
共印9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