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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召开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会议

2023/2/5 14:31:59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学会动态

为落实国家关于科技社团设立科学技术奖有关精神,经省科技厅批准,20221228日,全省首批8个社会科学技术奖正式备案,我会申报的地质科技奖成为江西省首批社会科学技术奖之一。按照有关要求,已获批准备案的科技社团科学技术奖应成立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奖工作。为此,江西省地质学会决定成立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尽快组织首届地质科学技术奖评选。

2023年24日,学会召开理事长会议,研究成立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通过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学会理事长侯克常,副理事长徐有华、祝强、杨昔林、何维基、胡军,秘书长周小彬,常务副秘书长吴耕云,副秘书长刘光健、吴志春、柳汉丰、朱见仁、涂序广、陈浩参加会议。副理事长孙占学、朱永刚、何平因事请假委派代表参加会议。

理事长会议首先通报了省科技厅批准地质科学技术奖备案和要求设立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精神。讨论和研究了奖励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组成办法。决定领导小组由省自然资源厅领导和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邀请省自然资源厅领导担任组长,江西省地质学会理事长侯克常,东华理工大学校长、江西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孙占学,省地质局副局长、江西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朱永刚担任副组长; 学会其他副理事长为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成员。若本单位副理事长因故不担任,指派本单位常务理事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地质科学技术奖申评具体工作。侯克常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彬、吴耕云任副主任,各单位的学会副秘书长为办公室成员。

理事长会议后接着召开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讨论了首届地质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和专家组组建方案、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来源和首届地质科学技术奖、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奖有关具体事项。

一、首届地质科学技术奖评审方案。

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初评:从学会科技奖评审专家库抽取初评专家后分组,按颁奖名额120%比例确定入围项目。

终评:聘请外省地质领域权威专家和学会专家库抽取专家共同组成终评专家组,评选出本届地质科技奖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二、首届地质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组组建方案。

根据社会团体设立科学技术奖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届地质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组以下方式组建:初审专家组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分组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学会科技奖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终审专家组由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决定聘请外省地质领域权威专家若干人,和从学会科技奖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人共同组成。

三、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来源。

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地质科学技术奖奖金来源进行了认真讨论。在申报地质科技奖时,省科技厅明确要求申报条件中,必须在奖励办法里明确设置奖项的具体奖金金额和奖金来源,为了顺利获得批准,学会十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制定《江西省地质学会地质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办法中对奖金来源定为设立奖励基金。奖励基金从各会员单位筹措和捐助。本次会议认为,奖励基金筹措和捐助受财务制度制约有一定困难。为此,决定参照金锤奖、金罗盘奖、江西省科学技术奖做法而改为由江西省地质学会颁发获奖证书,由获奖项目和获奖个人所在单位颁发奖金。

四、首届地质科学技术奖、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奖其它有关事项。

1、根据省科技厅关于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奖不单独备案,作为地质科学技术奖子项进行评奖的意见。会议决定,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奖仍按原奖励办法单独报奖和评选,奖项等级与江西省地质学会地质科学技术奖一致。

2、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奖候选人年令为40周年,首届年限为1983228日。

3、首届地质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不限项目完成提交时间。

4、每个推荐单位地质科学技术奖、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奖推荐限额为每项两个。

五、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决定委托基础地质专业委员会和青年工作委员会负责地质科学技术奖、青年地质科技人才奖的专家组抽选和评审组织。地质科学技术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抽选和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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