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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矿权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2010/2/23 12:47:3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第三方服务

 

 

探矿权人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探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施工,并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勘查工作;

()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开工等情况;

()按照探矿工程设计施工,不得擅自进行采矿活动;

()在查明主要矿种的同时,对共生、伴生矿产资源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编写矿产资源勘查报告,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

()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填探矿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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